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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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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南宁骗取贷款罪无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贪污罪是刑事犯罪中的一类犯罪,因此在进行相关的定罪量刑的时候,要根据刑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来才是有效的。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江苏贪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贪污金额较大的标准:30000元~200000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金额巨大的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金额特别巨大的标准:3000000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贪污罪的量刑时,要根据其法律规定来进行才有效。好了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那么,受贿后,退赃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退赃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主动退赃的法律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退赃的法律规定如下:
1、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
2、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3、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
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非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轻微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严重暴力型犯罪,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相应减少从宽幅度。
1、犯罪性质;
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
3、退赃、退赔的数额;
4、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